导读:部分组织利用其掌握的消费者身份证、银行卡等信息,截留侵占消费者退保资金,甚至有不法团伙诱导消费者参与非法集资;有的组织还从事信用卡套现、小额贷款业务等。
来 源丨21世纪经济报道
“代理退保”,一门新生意。
“我们可以帮助退保费的70%-80%,但要先收1300元左右的费用。”6月15日,一位自称能够办理“代理退保”业务的人员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这是一份为子女投保的年金险保单。面对“代理退保”,一些有意退保的人便动了心,但却有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
“代理退保”计中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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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一些个人或社会团体打着“代理退保”的旗号,通过网络平台、短信等方式发布“可办理全额退保”信息,让消费者委托其代理“全额退保”事宜,并以此收取手续费,主要涉及传统寿险、健康险等人身保险产品。
陈先生便是“入坑”的消费者之一。今年1月,陈先生由于短期资金出现困难,便与办理“代理退保”业务的人员取得了联系。对方收取了陈先生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保单等原件或复印件,承诺可以7天成功办理100%退保,另外需要先缴纳保证金1000元和材料费100元,事成之后再收取退费金额的30%作为服务费用。
陈先生告诉记者,他将所有资料邮寄给对方后,对后续操作一概不知。期间,他曾多次询问退保进展,对方以春节、疫情、开工后工作量大等各种理由拖延。4月,当陈先生再和对方联系时,已经联系不上。
于是,陈先生找到保险公司了解情况。原来,保险公司已经收到了一份以陈先生名义写的业务员违规投诉信,但由于属于无理投诉已被保险公司以及主管部门驳回,只是陈先生一直不知情。
不仅是“空欢喜”,还有可能是“连环计”。某保险公司个险业务负责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一些打着“代理退保”旗号的个人或社会团体,不仅退保前要求消费者支付手续费或缴纳定金,退保后还诱导消费者“退旧投新”,购买所谓“高收益”理财产品或其他公司保险产品以赚取佣金。
2019年,北京银保监局接到23家辖内保险公司反映第三方理财公司假借保险公司名义,以“红利升级”“利息补偿”等名义邀约客户退保,并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的情况,涉及34家第三方理财公司;接到31件反映保险营销员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举报案件,占保险类举报案件的22.3%。
更有甚者,部分组织还利用其掌握的消费者身份证、银行卡等信息,截留侵占消费者退保资金,甚至有不法团伙诱导消费者参与非法集资;有的组织还从事信用卡套现、小额贷款业务,等等。
这一现象已经延伸到信用保证保险领域。一位财险公司相关人士表示,一方面,受疫情影响,一些存量客户还款、支付保费压力加大,可能考虑选择一些“特殊方式”缓解债务及保费压力;另一方面,很多贷款中介机构的业务越来越难做,于是转型做起了职业投诉、代理投诉业务,帮助客户退息、退保、退费,以获取利益。
揭秘“代理退保”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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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退保”已经形成了一条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条。首先,这些个人或组织利用网络平台、短信等方式发布代办“全额退保”业务信息。在这一过程中,可能会拉拢保险公司在职或离职的营销员提供“客源”,或直接前往保险公司营业场所“开拓”业务。
在获得“客源”后,鼓动消费者与其签署所谓的《保险咨询服务协议书》,收取保证金,要求消费者提供实名制电话号码、银行卡及身份证等信息。
然后,撰写格式化举报、投诉信函寄给监管部门,或直接拨打保险公司热线,要求全额退保;并持续投诉,给监管部门施加压力,倒逼保险公司办理全额退保。
若保险公司迫于监管和投诉压力,满足其投诉诉求,即以“成功案例”迅速转发,扩大宣传,进而招揽更多“新业务”。
保险公司将资金打到消费者账上,就要求消费者支付手续费,若客户反悔即派人“催收”。
某保险公司客服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起初,由于所涉及的保单量不大,保险公司只是将其作为个案处理,后来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2019年8月,广东银保监局以监管的名义发出风险提示,随后河南、四川、辽宁、河北、北京、湖南、厦门等地银保监局分别发出提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及各地保险行业协会也陆续发布了提示,银保监会消保局也发布了提示。2019年9月,银保监会向人身险公司下发《关于报送恶意投诉相关信息的函》,要求各人身险公司报送相关案例和数据。
近期,湖北、浙江、黑龙江等地银保监局再次发出风险提示。其中,大连银保监局表示,为遏制辖区“黑色产业链”幕后操纵的“黑产”投诉爆发式增长态势,大连银保监局专门向市政府汇报银行业保险业“黑产”投诉情况,分管副市长对打击“黑产”投诉工作给予批示,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共同研究联合工作举措,打击“黑产”恶意投诉。
另外,西南某地13家保险公司联名致信当地金融监督管理局,举报当地一家企业咨询管理公司从事“恶意代理退保业务”。
一些保险业人士建议,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对保险行业恶意退保的管控。制度方面,应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对职业“代理退保”并以此牟利的个人和团体进行明确约束和规范;政策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多方调解机制,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维权途径;监管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此类产业链及团伙;对正常保险投诉和恶意代理投诉按照科学标准加以区分,经核查确为恶意代理投诉的,应从投诉考核指标中予以扣除,以堵塞代理投诉牟利的政策漏洞,保护保险公司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保险公司反思销售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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