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泉州贷款乱象:设圈套将企业推向悬崖
[国际/国内金融] 来源:东方网 2018-11-09 阅读:1426
——华夏银行(600015,股吧)泉州支行贷款乱象调查
银行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实体经济的发展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银行与企业之间的血脉联通是否顺畅,不仅影响到它们自身的健康成长,更事关经济体系的效率和活力。银行与企业之间有着“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密切联系。近年来由于大经济形势的波动,它们的关系更加微妙,但不管怎么说银行对待企业不能是“单向掠夺”,而应“互相支持”。而在福建省泉州市就发生了这样一起银行与企业不愉快事件。
泉州南少林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新生反映,4年多前公司在华夏银行泉州分行申请联保贷款,但因其他两家申请联保贷款企业未能按时还款,引起了一系列的纠纷争议,造成公司生意和名誉受到巨大的损失。李新生详细讲述了事件过程,他认为,在处理事情过程中,华夏银行泉州分行难辞其咎。现今,公司无处贷款,濒临破产的边缘。
祸出华夏银行泉州分行联保贷款1500万
李新生介绍,早前,他通过公司会计认识华夏银行泉州分行的经理郑琪琛,而后,通过郑琪琛申请华夏银行的中小企业联保贷款。原本想通过这次贷款来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想不到却因此陷入绝境。
2011年11月,为扩大企业经营,南少林旅游公司准备向银行贷款。李新生回忆说,当月,郑琪琛推荐南少林旅游公司与泉州庆丰包袋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庆丰包袋”)、泉州市汇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汇通环保”)组成三户联保贷款,最后他同意了郑琪琛提出的贷款方案。
李新生提供的民事起诉状显示,2011年11月17日,这3家企业与华夏银行泉州分行签订联贷联保协议,每家贷款500万元,3家企业总共借贷15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为2011年11月25日至2012年11月25日。
李新生说,2012年1月5日,南少林旅游公司按规定在华夏银行开设公司账户。郑琪琛向他说明,银行要有170万元的保证金才能贷出500万元。李新生那时没有那么多钱,协商后,双方同意按郑琪琛的意思办理。李新生谈到,当月6日,郑琪琛先向李新生汇款170万元,他按照郑琪琛的要求加上1000元,转账1701000元到华夏银行泉州分行指定账户。
李新生介绍,贷款获批后,他查询了公司账户后,确认500万元贷款到账。然而,他准备提出资金周转时,却被华夏银行工作人员告知,未经郑琪琛同意不能动这笔钱。
李新生称,郑琪琛要求他将账上500万元先转账给泉州丰泽鲤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李新生一开始并不同意,但最后还是遵照郑琪琛的要求,于2012年1月9日将500万元汇给鲤东机械。随后,南少林旅游公司账户收到泉州旅闽商贸有限公司转入的298.34万元。
颇费周折的贷款过程让李新生心存疑惑,李新生介绍,后来郑琪琛向他解释说,扣除的201.66万元中,170万元用于归还保证金,1.66万元为贷款手续费,30万元是郑琪琛向李新生借款,即事前双方约定贷款成功,郑琪琛向李新生借款30万元。
此外,李新生告诉记者,郑琪琛还以华夏银行揽存为名,再次要走一笔20万元款项,南少林旅游公司最后申请到的贷款额为270余万元。2012年4月,南少林旅游公司将这笔贷款购买10辆金龙旅行车,用于旅行社经营活动。
联保企业不还款经办经理抵押自家房产
2012年12月6日,企业联保贷款即将到期,李新生说,他已准备向华夏银行还款,并且通知另外两家企业一起还款。但当时庆丰包袋和汇通环保两家公司均表示可能不会按时还款。
同年12月15日,他一再催促,郑琪琛才组织庆丰包袋负责人张庆达、汇通环保工程公司负责人王少颖共同商讨还贷事宜。
李新生介绍,商讨过程中,他得知,张庆达实际贷到资金是330万元,其中130万元他本人使用,另外200万元贷款发放当天即被郑琪琛取走。李新生称,郑琪琛亦当场承认,个人将这200万元用于民间借贷,并收取每月4%的利息。
李新生还提到,同年12月21日,在华夏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纪检负责人黄向亲自调查后,李新生和华夏银行多次催促债务人还款,仍然无果。
情急之下,南少林旅游公司提前一个月将贷款还清,李新生介绍,由于是连带责任保证,只联保的企业全都还清贷款后,才不用承担相应的担保偿还责任。
据李新生讲述,另外2家公司称,倘若要偿还贷款,需要100万元作抵押,再贷1000万元出来,张庆达、王少颖最终筹到了85万元,还差15万元。张庆达向他借了15万元。
李新生提供的借条显示,2013年1月5日,张庆达向李新生借款15万元,定于2013年4月15日偿还,借条落款担保人为王少颖,见证人是郑琪琛父亲郑浮。
李新生还介绍说,郑琪琛为偿还其挪用的200万元贷款,与华夏银行泉州分行签订《个人最高额抵押合同》,将其名下位于丰泽区瑞祥东苑小区一套132.36㎡的房产,作为庆丰包袋发生多笔债权而追加的抵押担保,担保债权金额100.9万元。
千万贷款成烂账“路人甲”消化
李新生遭遇此事后,将所有过程写成一篇帖子《华夏银行设圈套将小微企业推向悬崖》并在网上发布,以此抒发自己内心的苦闷,并希望能引起各方注意,相关部门与单位能重视此事,还其公道。
李新生说:“发帖就是没法办法的办法,本也没抱什么希望,但帖子发出去引起了各方注意,没多久银行就开始协调此事。经过协调,2014年2月24日,他和南少林旅游公司作为贷款保证人,与华夏银行泉州分行签下一份书面协议。”
协议上写明,东进(福建)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甲方)为现债权人,华夏银行泉州分行为乙方,甲乙双方确认南少林旅游公司已经偿清乙方所借贷款,并同意免除南少林旅游公司及李新生三方联贷的连带担保责任,同时,华夏银行泉州分行5日内从法院撤回起诉。
协议还约定南少林旅游公司及李新生“立即撤销、撤回所有平台或渠道关于乙方的言论,不再散布有关乙方就此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