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重庆12月26日电 为进一步引导辖内银行业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化解和处置金融债权风险,按照银监会工作部署,结合重庆经济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重庆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重庆市及相关区(县)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相关企业的积极配合下,有序推进债权人委员会相关工作。在重庆银监局的指导下,重庆市银行业协会于近期组织召开了全市银行业债权人委员会工作推进会议。会议通报了债权人委员会工作情况,成功签订了金易集团、龙海石化、华强控股等债权人委员会合作协议,进一步明确了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和要求。这标志着政、银、企沟通协商,实现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和化解处置风险取得更加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同时也为各方信守承诺、精诚合作、相互支持,实现银企“共赢”的目标奠定了基础,提供了范例,开拓了新的途径。
债权人委员会工作的重要作用
当前,面临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复杂形势,经济的结构性问题仍比较突出,银行和企业都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过剩产能化解、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房地产“去库存”、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等都需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主动作为,强化共识,加强联动,协同应对。因此,银行业监管部门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和企业情况,将债权人委员会工作作为支持实体经济和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明确债权人委员会是由债务规模较大的困难企业三家以上债权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的协商性、自律性、临时性组织。债委会的职责是推动债权银行业精准机构精准发力、分类施策,有效保护金融债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债权人委员会对促进政银企沟通、促进解决金融债权债务问题提供了很好的平台和机制。一是有利于推动银行业统一认识、协同行动、形成合力,是银行业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三去一降一补”的有力抓手;二是有利于平等协商、银企“共赢”。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运作,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有力政策扶持,按照“一企一策”的方针集体研究增贷、稳贷、减贷、重组等措施,相互支持,推进银企“共赢”;三是有利于维护地方良好的金融生态。在维护债权银行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帮助企业渡过难关,避免出现重大风险事件。同时对恶意逃废债、不守诚信的企业要加强行业联动,配合相关部门加大打击力度,有利于防范和化解区域金融风险,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和金融生态。
债权人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对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给予支持和帮扶的工作,重庆市银行业实际是从2014就开始采取授信总额联合管理措施开展了相关工作。今年以来,按照中国银监会有关组建债委会的工作部署,银行业金融机构坚持“密切同业合作、协调一致行动、共同维护权益、防控化解风险”的总体要求,通过确定工作机制、确定原则方向、确定重点对象、确定具体举措等“四个确定”奠定工作基础,通过加强组建成立、加强方案制定、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信息共享等“四个加强”推动工作落实,通过“整合”债务进行风险监测、“整合”资金强化日常管控、“整合”措施缓解企业压力、“整合”资源争取工作联动等“四个整合”提升工作成效,推进各银行业债委会的组建和运行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健全制度,抓好组建落实。按照银监会工作部署,重庆银监局制定了《关于组建重庆市银行业债权人委员会的工作方案》,银行业协会出台了组建和管理债委会的相关细则和办法,制定了管理办法、工作规则等基础性文件,明确各成员共同遵守的原则、权利义务和议事规则等,明确了债委会的组建、职责分工、日常运行、工作要求等基本事项。结合经济发展和企业实际情况,审慎确定了需成立债权人委员会的标准。指导协调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成立了债权人委员会,充分考虑银行、企业和相关部门的需求,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应组建尽组建”。截至目前,全市共组建了19家债权人委员会,贷款余额289.63亿元,涉及钢铁、地产、石化、造船等多个行业,涵盖170余家关联企业及个人。
二是明确机制,抓好运行管理。各债权人委员会按照“委员会自主运行、协会沟通协调、监管部门加强指导”的原则完善日常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债委会的主体作用、主债权行发核心和骨干作用、协会的协调作用和监管部门的对口指导,以点带面提高工作效率。在工作中加大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各主席单位主动工作,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共同加强对客户的信贷管理,在客观上对加强信息沟通、协调各方利益、增强各债权行信心、促进一致行动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
三是注重实效,抓好政策落地。各债权人委员会在严守风险底线的基础上,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积极帮助困难企业化解风险,帮危扶困效果日渐显现。各债权人委员会妥善协助推进相关企业的生产恢复、资产重组,存量盘活等,在统一协商的基础上通过不减少融资额,不变更授信条件和担保方式,展期续贷、调整付息方式、减少收费项目、降低贷款利率等方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截至目前,各债委会共计对23.5亿元贷款进行了还本付息期限调整,对12.35亿元贷款进行了展期,对41.94亿元贷款降低利率,对缓解企业资金压力起到了积极作用。通过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债权债务处理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协同行动,各部门集成的力量明显增强,有效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共同推进风险问题的化解和处理。
下一步将建立债委会相关工作的授权工作机制,将债委会工作纳入内部管理体系,建立授权沟通机制,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债委会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各债权人委员会将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沟通机制,所有债权金融机构按照议事规则开展活动。充分利用债委会这一机制加强同业协作,充分研究讨论,达成共识,认真执行,以行业的整体发展和风险防控为重,服务好实体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