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监会下发的25条处罚信息公开表引起广泛关注。按照惯例,下发银行处罚通知的主体一般为各地分管银监局,而此次下发处罚通知主体为银监会,且处罚数目巨大,较为罕见。
此次除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的13条处罚外,其余处罚对象均为银行机构,其中大部分银行的违规事实与违规转让非不良贷款有关。另有三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违规事实高达47项,包含票据业务、同业业务、对外贸易等多项处罚决定,其中一家上市银行有三成一级分行涉及票据业务违规,规模之大,不禁让人深思。
严控票据大案
2016年票据大案频出,爆发的票据案规模已超过了100亿元。对此银监会在《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特别强调,要维护银行业经营稳定,防止出现重大案件。落实票据业务相关规定,规范业务操作,严禁与非法票据中介等机构开展业务合作。
某城商行票据部负责人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中小银行比较乐于做票据的买入返售业务,企业获得资金后,往往再存到银行作为保证金,随后再开出银行承兑汇票,这对于银行而言一举两得。
事实上,在银监会集中公布的25张罚单中,来自某上市银行的一张罚单中,囊括了11项票据业务违规事实,包括,商业承兑汇票的内部控制存在严重的风险漏洞、石家庄分行向资本金未真实到位的项目发放大额贷款,违规对小微企业收取承诺费,违规买入返售(卖出回购)商业承兑汇票、济南和平路支行挪用信贷资金,用以兑付银行承兑汇票和购买结构性存款,并以此质押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武汉分行、聊城分行以信贷资金归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南京分行等7家分行违规买入返售(卖出回购)商业承兑汇票、郑州分行违规买入返售(卖出回购)商业承兑汇票,违规以贴现资金缴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成都分行出具承诺函承担理财产品兑付风险,买入返售(卖出回购)商业承兑汇票、北京分行挪用信贷资金兑付到期银行承兑汇票、成都蜀汉支行等3家支行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北京东外支行、合肥长江西路支行、广州珠江支行签发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呼和浩特金盛支行办理无增值税发票的银行承兑汇票、重庆万州支行以贷款资金缴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办理无增值税发票的银行承兑汇票。
该行2016年年报尚未披露,而根据该行2016年半年报显示,该行在全国 92 个地级以上城市设立了 38 家一级分行,51家二级分行,其中涉票据违规的一级分行就达到了12家,占比接近30%,也就是说在这家上市银行中,有近三成的分行被查出了票据问题。该行2016年中报显示,票据贴现为320亿元,占贷款和垫款总额的2.75%,比2015年年末略有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