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银监局组织召开2017年重庆银行业普惠金融工作会议,总结2016年普惠金融工作,交流先进工作经验,分析研究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全面部署2017年普惠金融各项重点工作。
2016年,重庆银行业认真落实服务实体经济的各项政策和监管要求,在经济下行压力下,迎难而上,加大对小微、三农和扶贫等普惠金融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力度,持续改进、提升质效,与实体经济共渡难关。
——坚持目标导向、强化监管引领。根据银监会相关指导意见及重庆市涉企30条工作等要求,结合重庆实际因地制宜出台2016年重庆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建立普惠金融制度体系。截至2016年末,全面完成普惠金融年度目标任务。小微金融服务实现了“三个不低于”。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5665.83亿元,连续8年实现了银监会小微金融服务考核目标;全市小微企业贷款占比已经达到22%,小微企业户数22.33万户。涉农信贷实现了持续增长,涉农信贷余额4676.89万元,连续7年实现银监会考核目标;全市农村基础金融服务覆盖率达97.05%,较上年提升了6.06个百分点;全市18个贫困区县扶贫信贷余额3488.29亿元,高于全市信贷平均增幅5.76个百分点。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查调研。组织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专项检查”,针对“三个不低于”落实情况、续贷政策落实及服务方式创新、收费情况等方面对部分银行进行了抽查,对发现的各类问题督导银行按照要求落实整改问责和经济处罚。坚持问题导向,配套开展了“融资综合成本问卷调查”、“办贷及转贷时长调查”、“银行抽贷断贷问题专项调查”以及基层精准扶贫工作推进情况调研。
——坚持创新导向、强化政策落地。一是重庆银行业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创新担保方式、落实无还本续贷、合理设定贷款期限,以及推动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截至2016年12月末,全辖信用和保证等弱担保方式贷款占比达到41.28%,中长期贷款产品较上年大幅上升、占比达到49%,无还本续贷、最高额循环授信等还款方式创新产品余额较年初增8.30%,全市农村产权抵押贷款累计发放998.75亿元。
二是与“互联网+”和大数据融合、创新信息采集方式。同时,持续向小微企业集中区域完善机构设置,并针对贫困地区升级营业网点、增加电子机具,对农业示范区开展特色支行建设。截至2016年末,全辖共设立38家村镇银行、50家小微专营支行、220余家社区支行。
三是推动银政、银税合作,构建“命运共同体”。2016年全市“银政合作”共计支持790户小微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27.2亿元;相关银行加强与财政、农委、林业等市级部门联动,采取“公司+农户、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专业合作社+保险、公司+担保”等多种增信模式,解决可抵押物少等问题,持续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创新。“银税互动”向区县延伸、向线上拓展,截至2016年末,重庆市38个区县实现了银税互动机制的全覆盖,并逐步向网络化升级,建立统一开放的网络银税互动平台,分批次对接银行信贷系统,实现纯线上网络融资服务功能,大幅提高审贷效率。
持续推进小微金融服务
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进一步落实重庆市政府涉企30条中相关要求,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规范金融服务收费行为、降低担保抵押成本、优化机制创新产品,有效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确保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单列信贷计划,明确考核目标。一是确保小微企业贷款投放稳步增长。确保辖内法人银行完成“三个不低于”目标,分支机构完成总行分配的小微信贷计划。努力实现全辖银行业金融机构总体“三个不低于”目标。商业银行要按照小微企业贷款增长的考核要求,单列全年小微信贷计划,执行过程中不得挤占、挪用;二是继续完善机构体系。大中型商业银行探索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地方法人银行强化特色市场定位,探索采用事业部、小微金融中心、子公司等形式,进一步落实差别化的考核评价办法和激励约束机制,整合和倾斜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资源配置。提高小微客户群体占比,向远郊和县域延伸客户服务网络。
——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办贷效率。建立常态化的自查整改机制,进一步落实好各项政策和监管要求、规范服务收费行为、鼓励在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收费目录清单。在做好风险管控的基础上,要通过提前介入审批、下放审批权限、优化审批流程、实现线上自动化审贷等措施,进一步压缩办贷时长、提高转贷效率。积极运用重庆市小微企业转贷应急机制和小微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与本行无还本续贷、年审制等续贷产品相结合,帮助更多的企业度过续贷难关、及时获得银行资金支持。
——深化服务创新,提高可获得性。一是进一步改进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基础上,合理提高无还本续贷业务的比重,决定办理续贷业务的范围,合理设置流动资金贷款期限,研发适合的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产品;二是进一步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创新服务模式。加强与“互联网+”的融合,利用大数据工具,丰富获客手段,改进信贷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提升信息采集与分析能力;三是进一步提高线上渠道的使用度。持续大力推广手机APP、网上银行等新渠道的运用覆盖面,为小微企业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提高服务便利度。
——加强各方协作,完善分担机制。继续鼓励各种银政合作模式,主动对接重庆市委、市政府各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措施,进一步推广“银税互动”,积极与工商部门信息合作,参与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利用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创新合作模式和金融产品,顺应从线下到线上的发展趋势,找准结合点,推动构建企业、政府、银行业金融机构、征信服务机构风险共担的小微金融服务共同体。
——提高不良容忍度,落实尽职免责。认真落实《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工作的通知》,将推进小微企业服务工作纳入日常非现场监管,对贷款不良率高出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年度目标2个百分点(含)以内的,或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不高于3.5%的,可不作为监管部门监管评级和银行内部考核评价的扣分因素。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合力帮扶诚实守信、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出现困难的小微企业渡过“寒冬”。
着力改善三农扶贫金融服务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以及重庆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理解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动适应农村改革新常态,立足“四单”原则,继续完善和强化扶贫工作措施,聚焦精准二字,切实承担责任,贡献三农扶贫金融服务新动能。
——强化政策引领,健全工作机制。以定位立方向、以机制固行为,主要涉农银行要发挥自身业务优势,深入推动专业化体制机制建设工作,进一步细化落实权责,稳步发展扩大涉农业务范围,进一步推动支农融资模式创新,村镇银行要专注支农支小服务主业,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水平。其他银行要切实承担和理清三农金融服务责任,加大对三农事业的参与积极性。各非银机构要结合业务特点和自身定位,发挥在“三农”金融服务方面的补充作用。
——聚焦改革转型,突出支持重点。根据市场需求变化,调整工作重心,围绕重庆七大特色产业链建设,围绕返乡农民工、农村青年等人群和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企业等新主体、乡村休闲旅游和当地名特优新农产品品牌等新产业和稳定粮食生产能力、优化农产品产业结构、强化农业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加大三农金融服务的支持与创新力度。
——有序开展创新,补足工作短板。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网络信息技术,推进农村金融产品、服务和渠道创新,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便利度。创新发展针对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品种,在增信方式、贷款流程、风险缓释各方面上进一步优化创新。积极利用使用权、经营权、财产权的抵押担保效能开展抵押担保手段创新,逐步推进农房、农地抵押贷款业务,积极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推动完善相关风险补偿机制,在有效分散风险的基础上加大信贷投入。
——精准对接需求,提升扶贫实效。继续加大金融资源向县域、贫困地区的倾斜力度,精准对接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的个性化需求,使金融服务精准落实到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生产和发展、易地搬迁、贫困户创业就业等金融需求上来。注重提高脱贫质量,变“输血”为“造血”,进一步提升扶贫工作实效。全面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发挥好开发性、政策性、商业性金融相辅相成的作用,形成各类机构协调配合、共同参与的金融服务格局。
——持续优化体系,扩大村村通覆盖。继续实施行政村“名单销号式”管理,进一步下沉重心,确保实现2017全市贫困区县行政村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在严格保持县域网点稳定的基础上,利用互联网技术等提供更加便民的服务。持续丰富“村村通”产品金融服务功能,使其更契合农村需求。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使更多农村居民能获得现金存取、付款汇款、领取补贴、生活缴费等多项金融服务,切实提高农村居民对金融服务的满意度。
健全常态化监管督导机制
重庆银监局将推进银行业三农、小微、精准扶贫金融服务工作纳入日常非现场监管,完善常态化的监管督导机制。继续实行按月监测、按季通报和按年考核或评价。加强对信贷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的核查,确保数据报送质量。加强对普惠金融信贷服务的评估,必要时实施明查暗访、监管约谈、加大监测频率等贴近式审慎监管举措,将相关情况作为分支机构设立审批、监管评级等重要参考,同时针对违法违纪、严重不诚信行为,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双线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