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就《理财公司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国银保监会制定了《理财公司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充分借鉴国内外监管实践,对理财产品流动性管控重点进行了明确与规范。共七章45条,分别为总则、治理架构与管理措施、投资交易管理、认购与赎回管理、合作机构管理、监督管理以及附则。
制定《办法》是银保监会落实《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等制度要求的具体举措。通过建立专门的理财产品流动性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了理财公司规则体系,有助于督促理财公司完善流动性管理机制,提高管理能力,更好推动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同时,也有助于保持理财产品投资策略的相对稳定,为投资者获取长期投资、价值投资收益,更好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根据各界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适时发布实施。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理财公司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银保监会起草了《理财公司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yhlc@cbirc.gov.cn。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中国银保监会创新部(100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理财公司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