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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有能力、有条件全额保障居民用电用气!

国家发改委:有能力、有条件全额保障居民用电用气!

[国际/国内金融]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1-09-29 阅读: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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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今年迎峰度冬能源保供工作中,如何保障民生用能需要,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负责人今天表示,民生用能占整个供应的比重不高,居民用电占全部用电的不到20%,民生用气占全部用气不到50%,有能力、有条件给予全额保障。

  记者获悉,民生用能将在资源上做到充分保障。“民生用能占我们整个供应的比重不高,居民用电占全部用电的不到20%,民生用气占全部用气不到50%,有能力、有条件给予全额保障。”上述负责人说,为保障民生用能供应,很重要的一项措施就是对民生用能实行合同全覆盖。为此,已组织煤炭企业与发电企业签订电煤中长协,实现对发电供热用煤全覆盖。同时,组织供气企业和地方全面签订供气合同,对民生用气合同全覆盖。要求各地将燃气公交车、出租车全部纳入民生用气范围予以保障。

  民生用能也将严格按价格政策保持稳定。我国对民生用电用气都有明确的价格政策。对居民生活用电实行政府定价。对居民生活用气实行基准门站价格加合理浮动机制管理。在当前国际能源价格大涨的情况下,相关各方很好地贯彻执行了这些政策要求。民生用电用气价格将严格按价格政策保持基本稳定。

  同时,相关部门将切实完善民生用能保障的责任机制和技术条件。上述负责人说,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冬季高峰期取暖用电用气需求不断攀升,加大了调峰保供的难度。“部分时段必须坚持民生优先,统筹协调好保障民生用能和部分工商业生产用能的关系。”上述负责人表示,为此,相关部门组织各地和煤炭、电力、天然气供应企业建立了可中断调峰用户清单,制定了压减预案,必要时科学有序实施“压非保民”,既要兜住民生用能底线,也要把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

  “保障民生用能需要是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企业共同的责任。地方须落实好保障民生用能的主体责任,供能企业须落实好民生用能的供应保障责任。只要相关各方切实履行好责任,共同把各项保供措施落实到位,完全能够保障好民生用能需要,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上述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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