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浙江省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杭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分类管控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
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分类管控对象为列入杭州市已落实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要求公示名单中的企业。
《通知》主要涉及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分类管控对象、评审要求、申报程序等五方面内容。其中,重点明确了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分类管控对象为杭州已落实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要求公示名单中的企业。
对于这些住房租赁企业,建立年度评审机制,从合法经营、依法纳税、财务健康、接受监督管理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评审,按评审结果对企业进行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分类管控。
《通知》还明确了对未落实资金监管分类管控工作的处理措施,未按期申报的住房租赁企业,风险防控金按100%缴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