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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银行三项违规被罚近百万元 记者调查采访该行“关系贷”屡遭“领导不在”

[国际/国内金融] 来源:江苏金融报道 2018-11-22 阅读:1032

近日,无锡银监分局公布了关于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银行”)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江阴银行因个人贷款违规流入股市、房市且部分借款人为关系人,向借款人转嫁成本,对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背景审查不严共三项违规事件,被无锡银监分局罚款人民币90万元,相关人员罗标因对江阴银行向借款人转嫁成本违法行为负有管理责任,也受到了警告。虽然银行因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被银监部门处罚的现象时常发生,但此次接近百万元的罚款实属罕见,处罚内容也是复杂多样。对此事件,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向关系人“放水”

贷款资金流入股市和房市

从此次处罚的案由来看,江阴银行存在向关系人“放水”的嫌疑,关系人取得贷款后并没有按照申请时的用途使用,而是用来炒股、炒房。

那么何为“关系人”?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所谓“关系人”,是指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第(八)项规定,商业银行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万元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业内人士介绍,借款人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需要递交相关资料,银行会对借款人递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如果借款人是以炒股、炒房等理由申请贷款,银行是不会同意的。但是不排除有的银行会利用业务之便向关系人“放水”,这些关系人在取得贷款后可能会用来炒股、炒房,使贷款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房市,进而导致居民杠杆率上升以及股市、楼市泡沫增加。

相较而言,江阴银行违规事项中的“向借款人转嫁成本”并不常见,江苏金融机构因类似理由被罚的案例要追溯到去年12月份;“部分借款人为关系人”则更为少见,且根据商业银行法,出现这一情形的商业银行即使没有违法所得,罚金也是50万元起步。

承兑汇票审查不严

此前已陷入六起票据案

除了向关系人发放贷款外,票据方面的违规行为也成为江阴农商银行受罚原因之一。此前,该行就陷入了6起票据案,且涉诉金额较大。

去年7月份,江阴银行申请发行20亿元可转债时,证监会要求该行对公司存在票据业务相关金额较大的未决诉讼、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受到的6次行政处罚等内容进行说明。据了解,从2015年起,江阴银行子公司宣汉村镇银行一共涉及6个票据业务未决诉讼,涉诉总金额3.47亿元。

股价连创新低

记者采访遭遇“领导不在”

据了解,贷款资金流向把控不严,这可以说是金融机构被罚案由中的“常客”。根据记者统计,今年下半年以来,江苏各银监部门开出的22张机构罚单中,有12次涉及到上述理由,占比超过50%

在江阴银行相关责任人的同步处罚中,本次无锡银监分局仅对“向借款人转嫁成本”这一违规事项进行了管理人员的追责,而未追究其他各案由的直接责任人。且根据规定,若“商业银行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但责任人罗标此次收到的处罚仅为“警告”。

此前公布的三季报显示,江阴银行今年前9个月净利润5.4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38%。虽然其2.28%的不良贷款率较年初有所下降,但仍然是江苏5家上市农商行中最高的,且高于三季度江苏省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平均水平。

记者注意到,由于近期负面消息不断,江阴银行股价也连创新低,股价在5元附近徘徊(近一个月最低价4.64元,最高价6元),不仅远低于其最高历史价23.76元,离江阴银行股票首日开盘价5.99元也有不小的差距。

此次处罚决定公布后,本报记者就相关情况多次致电江阴银行,该行办公室工作人员称领导暂时不在。记者希望工作人员能够给一个明确的答复时间,但截至发稿仍未收到任何答复。

此次处罚对江阴银行将产生怎样的影响?银行方面是否会进行整改?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江南时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康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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