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1月23日消息,临泉农商银行一员工程继涛因犯挪用资金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被法院判处执行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近日,裁判文书网披露了程继涛的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2005年至2010年间,程继涛任临泉县信用合作联社韦寨信用社信贷员期间,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发放贷款共计57.9万元。
2005年至2013年间,程继涛利用任原临泉县信用合作联社韦寨信用社信贷员的职务便利,采用截留贷户还款、利用他人身份资料贷款的方式,将单位资金共28.13万元挪作他用。
法院认为,程继涛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其身为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办理贷款的过程中,未尽到应尽义务,违法国家规定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决定判处程继涛执行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