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2月1日消息,衡阳银保监分局近日公布关于湖南衡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
湖南衡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公司法人以代持个人股金形式入股;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管理不尽职;发放贷款兑付银行承兑汇票的行为。吕宏忠、罗利豪、戴志华、贺军、谭国莹、罗小娟、罗伟军对该行上述违规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
衡阳银保监分局决定对湖南衡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罚款98万人民币、对吕宏忠、罗小娟、罗伟军、贺军处以警告,对罗利豪处以罚款6万元,对戴志华处以罚款3万元、对谭国莹处以罚款5万元。